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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2019年第二批医疗设备技术论证及市场调研项目公告


 医院定于近期对以下项目进行技术论证及市场调研,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使用科室

备注

1

体检车

一台

体检科

 

2

激光治疗机

二台

皮肤科

 

3

疼痛治疗设备

一批

疼痛科

同一子项目

4

全自动药品分包机

一台

药剂科

 

5

靶控输液泵(2台)、手术床(1台)、便携式血气分析仪(1台)

四台

手术室

同一子项目

6

麻醉全深度监护仪

一台

手术室

同一子项目

7

口腔综合治疗台(1台)

根管治疗仪(2台)

一台

口腔科

 

8

成人输尿管硬镜(2台)、腹腔镜器械(1批)

一批

外一科

同一子项目

项目相关技术要求及配置参阅附件

一、 公告即日起,报名期限为五个工作日,报名期限:2019年11月1811月22 17:00前。项目进行技术论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 供应商资格:

1、 参加本产品技术论证人必须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司企业法人;

2、 如果是代理经销商必须提供制造商产品的合法授权函;

3、 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包括厂家(加盖公章);

4、 参加单位报名时须提交以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给医院招标管理办公室进行资格预审查。

三、合格单位资料准备相关要求(请按以下顺序装订)

1、论证资料封面格式:产品名称、品牌(进口则写明中英文两种)、型号、代理公司、联系人、联系方式。

2、报价,包含设备的零配件、耗材报价。

3、提供产品技术参数及配置清单(按医院要求)。

4、提供本产品彩页,详细介绍本产品性能特点及优势。

5、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及供货的时间。

6、提供本产品市场销售业绩和用户一览表。

7、▲须提供近一至二年内本产品三家以上在珠三角三甲医院销售合同或发票(附产品技术参数及配置清单)等复印件参考

8、提供经销商“三证”复印件,即营业证、税务登记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等。

9、提供制造商“三证”复印件,即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登记表及代理授权等。

10、准备装订好资料7份,正本1份,副本6份。

经资格预审合格的单位接到医院通知后,请按时携带准备好的资料参会。

联系人:陈工、王工

联系电话:0756-3389465

传真 0756-3384764

 

 

2019年11月18日

  

 

 

附件下载地址:基础技术需求

说明:本技术要求仅做参考,不是唯一指标。